您当前的位置 :三板富> 首页 > 资讯 > 热点 > 正文
四川省消委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征集“霸王条款”线索
2022-06-17 10:03:28 来源:金融投资报 编辑:news2020

禁止自带酒水、赠品不三包、特价商品不退换……

日常消费中,小到一纸公告,大到一份合同,都可能暗藏“霸王条款”。6月16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简称:四川省消委)获悉,为促进消费公,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即日起,四川省消委向广大消费者征集“霸王条款”线索,组织开展不公格式合同条款“你点我评”活动。

四川省消委法务部副主任李艾蔚表示,“霸王条款”是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的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霸王条款”在日常消费生活中并不少见,有减轻或者免除商家自身责任的条款:“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商品一经签收即视为无质量问题”;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本商品离柜后概不负责”;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如在旅游合同中约定因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而遭受人身损害,旅行社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限制消费者寻求救济手段和途径的条款,例如要求消费者放弃投诉、举报和诉讼的权利等等。

“霸王条款”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公竞争的市场环境。四川省消委表示,发起此项活动,希望消费者能够辨别“霸王条款”,并勇敢说“不”。消费者可以将不公格式条款线索发送至四川省消委邮箱188628139@qq. com(视频或图片),或者搜索关注“四川消委”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抖音,留言或私信。提供的线索须包含条款具体内容、视频或图片证据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等,线索收集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四川省消委表示,收到线索后将认真分析并邀请顾问律师进行专业解读。针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适时启动约谈、披露、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等程序,督促企业整改,让“霸王条款”不再“霸道”。

标签: 四川省消委 消费者合法权益 霸王条款 消费市场环境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三板富 | 专注于新三板的第一垂直服务平台"或电头为"三板富 | 专注于新三板的第一垂直服务平台"的稿件,均为三板富 | 专注于新三板的第一垂直服务平台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三板富 | 专注于新三板的第一垂直服务平台",并保留"三板富 | 专注于新三板的第一垂直服务平台"的电头。

最新热点

精彩推送

 

Copyright © 1999-2020 www.3bf.cc All Rights Reserved 
三板富投资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0036824号-16联系邮箱: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