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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与CPTPP协定为我国服务业开放提供具体指引
2021-08-18 08:46:40 来源:国际商报 编辑:news2020

2021年5月,国务院宣布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以进一步顺应世界服务贸易发展与深化的变革,培育竞争新优势。服务业开放相比于货物贸易对国际规则有着更高要求,因此通过汇总分析RCEP与CPTPP等国际贸易协定中服务业相关条款,也可以为我国服务业开放提供具体指引。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我国现存已签订的水最高的区域贸易协定,符合我国国际谈判层面对于服务业开放的最新立场。而《全面与进步跨太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作为全球最高标准经贸协定,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目前国际层面服务业开放的最高标准。两大协议服务贸易条款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RCEP中政策透明度低、监管及争端解决机制不完备;而CPTPP中对于政策透明度要求更加明确,鼓励成员国最大层面实现服务贸易市场化,同时积极促成缔约国内部争端解决委员会的形成,以加速区内争端解决。其次,RCEP更注重政府在整个服务业发展的引领和把控作用,而CPTPP旨在弱化政府管制,对服务业实行尽可能充分的市场化。最后,RCEP在确保数据不“流失”的基础之上倾向于低程度的数据跨境,跨境数据流动自由度偏低。而CPTPP则倾向于扩大数据流动,以及实现数据商用。

基于以上主要差异,我们提出四个我国服务业开放具体应对举措。首先,我国服务业开放政策法规应“批次”增大透明度,用以帮助市场形成正确预期,为企业传递良讯号。其次,尽快引入国际认可的争端解决机构,或加速建立缔约国内部监管合作机构或委员会,为缔约国间裁决成果的公正提供支持,加大缔约国企业投资信心。第三,加速推进服务业行业市场化,降低政府参与程度。避免由于服务业市场化程度不足影响外资企业入驻以及我国企业“走出去”。最后,进一步放开数据跨境流动管制,避免采取“一刀切”。可以通过对我国数据采取更加详细和针对的分级措施,如机密数据、商业用户数据、商业运营数据等,对跨境数据出入境提供级别、阶梯开放。

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要想在国际服务业发展中尽快追赶,加大服务业开放力度,必须先树立问题意识,明晰目前国际先进标准体系的差别并按照可执行程度进行分级处理,从易到难进行调整。在政策制定及监管透明度、服务业市场开放度、数据跨境便利度等关键问题上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及想象力,以更加先锋意识的步伐持续加大我国服务业开放步伐。

(上海高校智库国际经贸治理与中国改革开放联合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思语)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贸易谈判学院硕士生张开翼)

本文受上海市晨光计划(19CG63资助)

标签: RCEP CPTPP 服务业开放 具体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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