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三板富> 首页 > 资讯 > 民生 > 正文
教育部“上新”了!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主要职责介绍
2021-06-18 15:50:16 来源:中国商报 编辑:news2020

教育部“上新”了!经中央编委批准,专门成立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相关管理工作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6月15日,教育部召开了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成立启动会,会议强调,新成立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要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根据机构介绍,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主要职责有:其一,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其二,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其三,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等。

据了解,在教育部的职能机构设置中,此前涉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部门有基础教育司下设的校外教育与培训监管处,以及发展规划司下设的承担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工作的民办教育处。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个部门的级别只到处级,而此次设置专门的司级单位对校外教育培训进行管理,足见监管力度再次升级。

另外,此次设置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另一亮点还在于对监管对象的范围进行了完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承担面向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包括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明确将面向学前儿童的教育产品也纳入监管范围。此前,由于一些文件将管理范围设定为面向中小学生的教培产品,导致一些针对学前儿童的教育产品游离在监管之外。

“监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一直存在一个难点,就是由于缺少专门的监管力量,导致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措施难以落地。要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尤其是实行到位的过程监管,就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管部门。此次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传递出彻底解决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难的决心。”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

今年以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曾表示,今年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作业负担。

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并指出,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化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无序发展,“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突出。

期,相关部门执行的一系列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顶格罚款、颁布广告营销禁令、设置黑白名单、建立培训费用监管账户等行为,均被认为是对“双减”意见的落实。

帮帮助学在线教育研究员李国勤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对于校外教育,一方面要肯定其在对有余力的学生通过自身努力,提升自身学业水和竞争力的辅助作用,满足了学生拓宽视野、增加知识面、对擅长领域深入学的需求。但同时要保证校外教育课程的内容、时长、形式、收费标准、经营模式等都合法规范,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熊丙奇认为,对校外教育培训监管部门所能起到的作用要持理态度。监管主要解决的是培训机构违规经营、刺激教育焦虑等培训乱象,要治理校外教育培训热,则需要引导家长对教育培训的需求,同时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

山东省泰山教育创新研究院院长王清林也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实现给校外培训热“降温”的目的,除了对供给侧的培训机构进行规范管理,还应该从需求侧入手,对广大家长进行引导,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教育观,杜绝盲目攀比带来的教育焦虑。

标签: 教育部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 主要职责 职能机构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三板富 | 专注于新三板的第一垂直服务平台"或电头为"三板富 | 专注于新三板的第一垂直服务平台"的稿件,均为三板富 | 专注于新三板的第一垂直服务平台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三板富 | 专注于新三板的第一垂直服务平台",并保留"三板富 | 专注于新三板的第一垂直服务平台"的电头。

最新热点

精彩推送

 

Copyright © 1999-2020 www.3bf.cc All Rights Reserved 
三板富投资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0036824号-16联系邮箱: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