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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销售划红线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
2022-07-22 09:12:00 来源:金融投资报 编辑:news2020

日,银保监会就《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以保险销售流程为主线,分别对保险销售前、保险销售中及保险销售后的行为规则作出了规定。

《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产品的结构复杂程度、保费负担水以及保单利益的风险高低等标准,对本机构的保险产品进行分级。同时,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在支持行业自律组织发挥台优势推动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工作的基础上,应当建立本机构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根据保险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销售能力、诚信水、品行状况等标准,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并与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相衔接,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差别授权,明确所属各等级保险销售人员可以销售的保险产品。

针对炒作停售及价格变动、强制搭售、默认勾选等顽疾,《办法》亦明令禁止。其中,保险公司计划停售某一保险产品或者调整某一保险产品价格的,应当自作出停售或者调整价格的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官方网站和营业场所向社会发出公告。在保险公司未就某一保险产品发出停售或者调整价格的公告前,保险销售人员不得在保险销售中向他人宣称某一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者调整价格。

《办法》同时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保险销售人员不得使用强制搭售、信息系统或者网页默认勾选等方式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此外,《办法》明确,保险销售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保险销售宣传信息。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发布保险销售宣传信息的行为负有管理主体责任,对保险销售人员发布的保险销售宣传信息,应当进行事前审核及授权发布;发现保险销售人员自行编发或者转载未经其审核授权发布的保险销售宣传信息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办法对保险售前、售中、售后行为的各方面进行了规范,引导险企提升销售人员素质,对销售人员及产品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避免虚假宣传、销售误导、炒停搭售等行为,旨在治理营销人员粗放管理、销售误导频发、保险投诉高企等行业顽疾。”天风证券报告认为,整体监管思路仍然聚焦“规范销售误导”和“培育销售队伍长期竞争力”,严格的管理制度下,短期来看代理人队伍或仍存在调整空间,但长期有助于行业健康规范的发展。

标签: 保险销售 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建立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 保险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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